限制工商资本租用农时间是把双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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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12-8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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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到农村租地将不再无规可循。《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全国多个地区正在制定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具体细则,将对租赁期限和面积做出明确限定。专家认为,在当前一些地方工商资本到农村大量圈地,导致“非粮化”和“非农化”等风险骤增的情况下,对工商资本进行限制有利于保证农地的稳定性。
  今年4月,农业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其中强调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门槛,提出租赁一律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等要求。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为了细化《意见》,包括北京市在内的部分地区已启动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限制和监管细则,一些地区的细则已经出台。以甘肃省为例,该省建立了上限控制制度,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十年,流转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户均承包面积的150倍。并建立分级备案制度,一次性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由县区农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000亩不足1500亩的,报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500亩的,报请省农牧厅备案。
  记者了解到,各地制定的细则中,根据该地区人均耕地状况的不同,最终对企业租赁农地面积的限制也会有较大出入,但是对于租赁年限的限制一般在十年左右。
  有专家表示,总体而言,政府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将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以增加财产性收入。对工商资本租赁土地的时间和面积设限,有利于保证农地的稳定性,对控制“非粮化”土地扩大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日趋积极。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达到3864.7万亩,流入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由各路工商资本下乡“跑马圈地”引发的风险和纠纷也日渐突出,一些地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投机色彩较重,有的因为盲目上马成为烂尾工程,导致农民成了风险兜底者。以河南省社旗县庙店村为例,据当地第三村民组组长王国旺介绍,本组500多亩耕地已流转的达300多亩,按约定年租金600元/亩。但除了刚流转时拿过一次钱外,第二年就没音信了。
  与此同时,由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引发的“非粮化”风险同样不容小觑。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陈达恒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出现了工商资本到农村大量圈地现象,导致‘非粮化’‘非农化’情况的出现。如果对这一问题不加以关注,便会给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来威胁。”
  记者此前在蚌埠市五河县最大的一个土地流转项目看到,10万亩的流转规模主要为五河县引进的奶牛养殖集团提供牧草。原本用来种植小麦玉米的大片耕地都被种上了青青苜蓿,当地干部表示他们要打造一个“内陆大草原”。而该县近期的农业投资项目中,绝大部分是从事花卉苗木和特色农林种植,几乎没有粮食生产项目。
  不过,针对多地提出的十年租赁年限限制,也有专家认为这或许是把“双刃剑”。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业投资遇到形势不好的时候,回本期相当长,限定租赁年限过短容易对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造成打击。地方政府要尤为注意不能排斥资本下乡租地,因为农业现代化转型是一种以科技主导的资本密集型改革,这需要企业大量投入。由此引发的风险需要有专门的风险管控措施,而不是简单地一限了之。(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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